记者:那时候在好莱坞拍戏被认可吗?
成龙:那时候我就发现在美国以成龙的方式发展是不行的。之前在香港我已经算是明星了,在美国我加一点意见都不行,人家不听你的,有种种现场的岗位去牵制着你,受到很多批评。
我很用心地去打,他们也不喜欢,拍出来的镜头被剪剪剪……他们叫我一拳打倒一个人,可是我觉得这种打法太多人可以做了,所以我自己设计了很多动作,比如我跳过一个台子,他们觉得我像猴子,也不喜欢。
记者:在好莱坞和在亚洲的地位落差那么大,感到失落吗?
成龙:动作不受认同,英文又不会,挑的剧本根本不是我自己想要的。我觉得我失败了,公司还不认同,让我接一些大明星的电影,在里面做小角色,那时候才发现原来我是这么小的明星,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一下就被打垮了。我觉得我还是回亚洲吧,坚持自己的梦想不变,我还是我,不因为配合你们而改变我自己的思想。结果呢?15年后全美国都是学成龙风格的动作。
记者:北美观众的欣赏习惯真的跟亚洲观众不一样吗?
成龙:不一样。他们喜欢看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样能一枪毙命的硬汉,一拳把一个人打倒,他们觉得那样的打法很男人。而我的打法呢?我打完自己都会痛,拳头收回来自己倒吸一口气,观众就觉得你不是英雄,根本不接受。他们的喜剧就是大闹剧,没有动作喜剧,完全是两个世界。
记者:您觉得美国的超级英雄跟中国的有区别吗?
成龙:太大区别了。美国的超级英雄都会飞,我们不会飞。美国英雄都很“大美国主义”,美国救世界、美国救全人类,我们的更多是救家族、救村子、救国家,更多家国情怀,这里面有太大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