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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威胁我国军事安全,某“海洋公益组织”被国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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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七年来,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批法律相继出台,为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等势力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敌情形势越来越突出,给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统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陆续破获了一大批非传统领域重点案件,消除了许多现实和潜在的危害。

《环球时报》记者近日从国家安全机关获悉,某“海洋公益组织”近年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在我国境内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等敏感数据并向境外提供。2021年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前,该组织的监测点基本覆盖我国自北向南海岸线,其中,有22个监测点靠近军事目标,直接威胁我军事安全。

境外背景复杂

《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该群众在参加一次海洋公益论坛期间了解到,某“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国境内沿海城市设立海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该组织负责人对各监测点有关人员称“所有监测数据均为官方搜集和使用”,并以“国家有关部门需要数据”的名义,要求各地监测点通过互联网每两个月向该组织上报“监测数据”。国家安全机关核实发现,有关部门从未接受过相关组织提供的数据信息。据此,国家安全机关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有着复杂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来,持续接受20多家境外机构资助。仅2018至2019年一年多时间,就接受了200多万元境外资金,其中仅一笔资金向有关部门备案。

在得到境外资金后,该“海洋公益组织”到底做了哪些事?《环球时报》记者从国家安全机关获悉,依据某境外研究机构制定的流程,该组织在我国沿海地区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垃圾种类、重量、分布密度等信息,形成并发布中国海洋垃圾地图和研究报告。该组织要求其他合作组织在选定的监测点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海滩垃圾监测活动,并提供每次1000元的监测活动经费。

2021年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该组织前,其在我国设立的监测点已基本覆盖我国自北向南海岸线,辐射我国南海、东海、黄海、渤海区域。

上海某处监测点对面肉眼可见某军港

这些海洋垃圾监测点位置是如何选定的?根据国家安全机关调查,该组织要求合作机构根据其工作要求(监测点需在无人清理的海滩),提交备选监测点的详细经纬度、地理位置、地貌水文、现场照片等资料。该组织根据以上资料确定监测点,并派人到监测点实地考察,甚至会指定具体的监测点。

《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到,部分靠近军事目标的监测点就是该组织选定的,例如,在上海的某处监测点对面就是某军港,在周边已被围栏拦住的情况下,该组织仍会选择通过绕行滩涂的方式进入监测点开展活动(如图1)。

此外,该组织还向合作机构配发米尺、手套、监测表格、记录表、电子秤、拍照设备、GPS定位设备等工具。2018年4月,该组织在上海多个地点进行了垃圾及海洋拖网数据调查,搜集经纬度、环境、地质、海洋流量等信息。2020年12月起,该组织要求搜集上报海洋潮汐和海滩坡度数据。

据悉,这些敏感数据曾被直接提供给境外相关机构。2019年4月,某国研究人员向该组织发邮件索要相关数据。随后,该组织研究院通过邮箱将调查表扫描件及现场图片发送给了对方。

威胁我国军事安全,抹黑我国环保事业

敏感数据信息外泄所造成的危害首先体现在军事安全方面。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海军评估认为,该组织设立的22个涉军监测点,已对我海上军事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其搜集的经纬度、环境、地质、海洋流量等信息,极易被境外情报军事机构利用,对我造成潜在威胁。

在军事威胁之外,该组织海岸监测活动方法、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数据可靠性等都没有得到权威的科学验证和认可。监测所选的点位多位于垃圾数量远高于海岸线平均垃圾数量的地方,有意忽略了人类活动少、环境条件好的海岸,并以此为基数简单乘以海岸线长度得出所谓我国海洋垃圾整体情况,是典型的戴着“有色眼镜”搞调查的行为。

该组织发布的“监测报告”宣称“其监测的垃圾数量、重量密度分别是我国官方公布数据的20倍和8倍”。相关数据被境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抹黑炒作我国环保事业,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选点不能有人为痕迹在里边,应该随机选取。其调查已经破坏了平均的原则。”相关海洋专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因为该机构只选择垃圾比较多的地方去采样,这样一来,数据可能会被高估很多倍,造成误导。“比实际情况高10倍、20倍,相当于一个视野里原来只看到一个东西,数据展示却成了看到10个、20个东西,这是完全颠覆的概念。”

《环球时报》记者从国家安全机关获悉,该组织设立22个涉军监测点,已对军事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依据《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和《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其有关行为属于“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该组织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在我境内开展活动,已违反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依据《反间谍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组织进行整改,关停22个涉军监测点,消除不良影响。依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该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警告”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将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决依法打击处置境外势力及其境内代理机构在海洋、环保等领域的渗透、窃密等活动,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提醒,要加强法律和国家安全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不得逾越法律红线。有关人员要防止被境外别有用心的组织人员拉拢渗透、利用。【环球时报记者 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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