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捍卫英烈的“防火墙”
■陈海锋
近日,网络上的两则消息大快人心。1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第三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明确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放广告中含有“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内容,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和《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11月5日,西安某公司为“暴走漫画”曾发布损害叶挺烈士名誉的相关视频在《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媒体向叶挺烈士近亲属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承诺在今后的网络创作中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这些侵害英烈名誉被处罚的案例传递了明确的信号:谁玷污英雄,谁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铁面制裁;谁亵渎烈士,谁就会遭受社会道义的强烈谴责。
习主席指出,“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回顾中华民族的浴血奋进史,正是一代又一代的革命先辈,用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和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顽强精神,挽救了民族危难,让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他们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榜样,更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无论时间如何流逝,对英烈的尊崇爱戴都不应流逝。但遗憾的是,在网络上和我们身边,还是有一些戏谑英雄烈士事迹,侮辱英雄烈士精神的行为。
在法治国家,法律是我们维护英烈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保护英烈的立法。尤其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捍卫英烈尊严、弘扬英烈精神提供了法律武器。但我们也应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英烈保护法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还要看执行。否则,不论禁令、制度有多严格,最终还是会变成“纸老虎”和“稻草人”。正如叶挺后人叶大鹰所说,要让《英烈保护法》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长出牙齿”,发挥利剑出鞘的作用,对公然亵渎英烈的相关责任方要坚决依法处置。在“抖音”广告污蔑英雄和“暴走漫画”侮辱英烈两起案件中,涉事方都毋庸置疑地触碰了法律底线。让他们得到应有惩罚的同时,也警醒其他人不要以身试法,起到以儆效尤的教育效果。
英烈保护并不只是烈士亲属的家事,还是全社会应予以高度重视的国事。俗话说:人人都去种一棵树,那就是一片茂密森林。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舆论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每一名普通公民都应主动净化舆论空气,让那些炒作、否定、侮辱英雄烈士的人和事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既受到法律的严惩,又受到道义的谴责和道德的审判,真正营造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社会风气,为捍卫英烈名誉,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本文刊于11月21日《中国国防报》01版
无论时空如何变迁,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始终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前行道路上的明灯。将英烈保护提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不仅是对历史的保障,也是对现实的保证。
事件案例
叶挺后人诉“暴走漫画”案宣判
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庭审现场图。
△庭审现场图。
△被告方向原告方致歉。
方志敏烈士嫡孙获道歉
4月2日,备受关注的方志敏烈士嫡孙方华清诉徐禄飞、余香艳名誉侵权案,在江西弋阳法院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两被告当场就损害方志敏烈士名誉一事诚恳道歉并作出书面致歉声明,原告同意谅解并放弃对两人精神抚慰金赔偿的请求。
两被告徐禄飞、余香艳向原告方华清致歉。
调解现场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公民个人行为切莫挑战国家与民族尊严,不要忘乎所以,更不要以身试法,法律不仅为了守住底线,更守卫着公序良俗和精神传承,守护着忠贞烈胆和先辈英魂,守望着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明天!
恶意抹黑英雄黄继光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雄烈士的言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宁夏警方处理的第一起相关案件。
5月17号,蒋某在家上网,看到《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始施行的新闻后,试图挑衅法律权威,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两名英雄烈士的言论,并称“不会被抓”。网帖一经发出,就引发了网民极大愤慨。
涉事网民接受民警询问
银川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蒋某传唤到案。蒋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某对自身的错误言行表示悔过,接受警方的处罚。最终,银川市金凤区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自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没有留下姓名。
如今,昔日战场已成沃野平川,前仆后继换来岁月静好,但祖国母亲始终没有忘记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无数忠诚儿女。
近年来,全国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相继出台;今年全国两会,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为我们尊崇烈士、关心烈属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支撑和机制保障。
法律是打击亵渎英烈行为、维护全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有力武器。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让我们一起学习!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