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查阅了几个版本的《词典》《辞源》,都没见到“当兵”的词条或词组。细细一想,这当兵的说法实是个俗称,庙堂是不认的。虽说“当兵”之说俗而不雅,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其约定俗成的意思是明白的,准确的,不言而喻,独一无二。古人把当兵称为“从军”,或“从戎”。《史记》第一百一十四节“东越传”中记:(刘福)旧从军无功,以宗室故侯。汉书《注表》中记:人为卒,从戎也。今天,我们称当兵的书面语一般为“参军”或“入伍”,但交谈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还是“当兵”。再说“兵”字,在古汉语中兵的本意是指兵器,引申后才有“士卒”之意。有趣的是,在当士卒之意时,“兵”和“丁”两个字常是互用的,连动的,有点不分彼此的亲热劲。而“丁”字的本意是指黎民百姓中的成、壮年男人,古代书中常有“丁力”“丁夫”“丁奴”“丁匠”“成丁”“壮丁”等之说。如此说来,当兵似乎是男人的事,起码是在古时候。现在当然不是了。不过,现在人似乎是比较复杂的,我们总是一边看着《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一边也在看《战争让女人走开》这样的影视或书籍。这就是复杂,就是现今人和古代人的不同。
史上第一女兵
让世纪向后翻上一个又大半个跟斗,就到了距离今天一千六七百年前的魏晋南北朝,有个大名鼎鼎的人,同样在张罗着从军的事。因其生着女儿身,无缘“从戎”,不得已,只好乔装成“丁”。此人便是花木兰,有诗赋为证: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虽是诗赋,却也是史实,中国的文史素来是不分彼和此的,纠缠在一起,想分都分不开,分不清。在翻遍手头文史典籍后,我突发奇想,觉得花木兰着实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考的女兵。有了第一个女兵后,又突发奢望,想知道第一个有名有姓的男兵。考查无果,请教高人。高人深感这问题之无聊和艰深,难以作出正面的回答,只是像诗人一样闪烁其词地说:地上有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自己的兵。这话说得玄,但我还是有所心得,想,这当兵的历史是跟人类一样古老悠久的。
天下第一耻
花木兰是女儿身当了男儿兵,纺织女顶了万夫勇,传为世人美谈。到了南宋初时,有个著名民族英雄岳飞的同代人,身为七尺男儿,受着高官厚禄的恩泽,干出来的事却是孺幼不如,为人不齿。此人便是奸臣秦桧。在我家乡西湖岸边,秦桧至今还跪在“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岳飞面前,为纷至沓来的后人游客深恶。尽管秦桧之耻已示众警世七百余年,但不乏后继者。远的不说,就说一个近的,是我身边人,其孙子做过我三年同学。他有名有姓,却一向被人唤作“狗崽子”,因的是他爷爷曾替日本佬当过伪军头目,官至团长,是当时我们老家县上第一号威风人物,胯下骑的是日本大洋马,腰间别的是十三响手枪,屁股后头挂的是日本大洋刀,反正一身里外都是日货。听父亲说,日本佬投降后,伪团长是第一个被拉到富春江边,当着几万民众的面被毙掉的。执刑的人走后,无人敢收尸,围观的民众纷纷上去朝尸体吐痰呸沫,几天里肮脏的口水把伪团长泼得跟一只溺死的落汤鸡。有道是:卖国求荣,苟且偷安,乃奇耻大辱,属天字一号!兵当到这份上,自是无耻至极。其实,我们家乡距离西湖仅三十六公里,秦桧跪岳飞之塑像历时已久,想必伪团长不会没见过。见过了还要仿效,就更是无耻又无耻的啦。
父亲的故事
说说父亲的故事有意思。父亲新中国成立前一直跟爷爷在富春江的支流大源溪上撑竹排,卖苦力谋生。一个夜晚,一个戴眼镜的人找到我爷爷,说有个病人,得了急病,要连夜送去东梓关看病。东梓关是富春江边的一个小镇,镇小名大,是因镇上有一高人,姓张,会徒手接嫁骨头,用现今的话说,是著名的骨伤科医生。父亲说,骨头在他手上,像针线在裁缝手上一样听话。那时没有公路,只能走水路,去东梓关,要沿富春江逆流而上。爷爷和父亲把竹排划到我们镇上码头,一只乌篷船已经在那儿等他们。船上有四个人,一人躺在担架上,裹在棉被里,看不见人样,只听得见不休止的呻吟声。另外两个人是抬担架的,还有一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人。上船后,父亲发现抬担架的两个人,皮带上都别着乌黑的驳壳枪,在肥大的衣服里面若隐若现。十五岁的父亲见了又惊又喜,变了法子地跟他们套近乎。船到东梓关后,客人要求父亲随他们上岸,说是帮忙,实际是怕爷爷和父亲失信走掉,父亲是作为人质带走的。张大夫名不虚传,几个小时后,船又载着四人往回走,担架上的人已经减了痛苦,可以坐起身子跟人拉呱。他动员爷爷让父亲“跟他们走”,去当兵。起初爷爷是同意了的,所以船到我们镇上,父亲便抱着两件衣服告别爷爷,随他们上了岸。但走不出百米远,爷爷又追上去,反悔了,叫父亲跟他回家。爷爷说,孩子还小,等他养两年再送给部队。两年后,父亲想找他们也找不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有天父亲去县上开公审大会,大会开始,主持人说下面请赵县长宣读审判书,出来的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人。父亲后来经常说,那天他要跟他们走了,当的就是新四军。再说,回头一年,即一九四八年,父亲已经娶妻生子,对扛枪打仗的事已经不感兴趣。然而一天夜里,他被镇上李保长下头的几支枪押去镇上,扒掉了衣服,套上一套黄不拉唧的制服,连夜被送进杭州城,塞上一辆不知去向的火车。下了火车又行军,行了军又坐船,不知要去哪里。在船上,父亲看见一船船的伤兵跟他擦肩而过,还有火炮不时在水里炸响。炮弹响一下,船上乱一回,混乱中父亲看有人偷偷溜下船,没在水中不见了。父亲水性好,便跟着下了水,直到天黑才游上岸。不用说,这就是抓壮丁,是国民党军逃走台湾前干得最热乎的事。父亲说,仅新中国成立前一两年里,村子里被抓壮丁去当国民党兵的有四十几人,几乎村上多数人家的青壮年都被抓过,有的被抓过两三次。这些人多半像父亲一样,以各自的方式开了小差,逃回家。征兵征到这地步,军队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这样的军队,别说八百万,纵然八千万照样也要被打得稀里哗啦。父亲说,没有当上新四军是他人生的一大遗憾,但能及时无恙地从国民党军队里溜号出来也算有幸,否则他这辈子不是白死了,就是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