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消息,近日,2018年度中央企业接受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计划正式下达。
此次计划的涉及范围首次覆盖了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监管的全部中央企业。
央企全覆盖 涉及1.5万个岗位
此次下达的文件中规定,所有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监管的中央企业,均要求按各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5%的比例部署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安置计划涉及军工、通信、交通、金融、地产等14个行业,123家中央企业的1.5万个工作岗位。
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同待遇
同时,文件明确要求各中央企业不得提供濒临破产或生产有困难的企业岗位,以及与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岗位给退役士兵;退役士兵上岗后,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退役士兵合同签订、工龄、保险待遇落实等工作。
安置计划下达后,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定期通报各中央企业接收安置工作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中央企业、各地落实安置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哪些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此次下达的计划针对的是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那么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由政府来安排工作呢?
另外在等待安排工作期间,退役军人又能获得哪些保障呢?
据了解,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主要有4类: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另外,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这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士兵安置相关业务负责人 杨枫:我国每年退役的士兵中,大约有5万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他们的服役时间长,贡献大,服役期间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退役后也是地方建设的重要人才资源。退役后提供更高质量的安置岗位,能够解除广大官兵的后顾之忧。
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障工作
为了能够给这些退役士兵更安心的保障,国家对他们在待安置期间的社会权益做了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接续方面,要求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生活补助方面则规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