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喊话:拿出岗位等你来
核心提示
2015年12月17日,民政部、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退役士兵接收计划。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有关国有企业招录退役士兵的意见规定,选择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退役士兵也越来越多。国有企业招录退役士兵工作究竟是怎样一个现状?请看本报特约记者的调查报告。
1月4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宁波市共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06人,其中选择事业单位的29人,国有企业的51人,财政出资公益单位的11人,自愿申请自主创业的15人。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负责人表示,从201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退役士兵还是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全市国有企业积极履行国防义务,认真落实退役士兵的各项安置政策和待遇,退役士兵总体认同度较高,也都选取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定向接收,国有企业必须往前站
去年7月,浙江省宁波军分区退役士官张炜服役满1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后,他满怀信心地参加考试培训,争取考取事业编制。然而,就在考试前几天,他却放弃考试,选择自主就业。
“我身边有100多个像我这样的士官想进事业单位,可事业单位岗位毕竟有限,竞争对手又较多,综合考虑之下还是选择了自主创业。”张炜坦言。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许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都希望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但事实上每年只有20%至30%的士官能考入,而财政支付的公益性岗位对退役士兵的吸引力有限,每年挑选此类岗位的只有10%左右,相对而言,国企岗位更受退役士兵的青睐。
考虑到国企单位用工性质复杂,部分国企的人事任免权在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在安置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问题。2011年我国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并特别强调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