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权进入北极公海地区
同时,报告指出,中国在北极地区具有重要战略利益,参与北极事务及其开发利用,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对于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长远意义。
北极地区是指北极圈以北的广大地区,面积2200万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1/25。
其中陆地和岛屿面积800万平方公里,分属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等8个环北极国家,北冰洋属于国际公共海域。
由于气候变暖,北极地区冰雪消融速度加快,使其在海洋航运、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战略价值空前凸显,正成为全球地缘战略竞争新热点。
北极地区日益成为重要海上战略通道。
北极地区冰雪消融不仅给能源行业带来了巨大机遇,而且有可能形成新的国际战略通道,给海运和国际贸易带来新契机。
未来,加拿大北部的“西北航道”和俄罗斯与挪威北部的“东北航道”一旦通航,欧洲、北美和东北亚之间的海上航线将缩短6000-8000千米,北冰洋将成为新的“大西洋—太平洋轴心航线”。这对于全球海运和贸易格局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认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北极地区的公海区域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中国有分享“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利,有权进入北极公海地区,行使包括海洋科学研究在内的公海自由。
中国关注非北极国家在北极所拥有的航行、科研等权利,关注北极的自然变化和北极航道的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