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性 革命无不胜”
■桂星星
1949年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印发的《入城纪律》。 作者供图
香山革命纪念馆陈列着一本1949年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印制的《入城纪律》。这本小册子长9.5厘米、宽13.2厘米,见证了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时,严守纪律、不入民宅的重要史实。
1949年5月27日,经过16昼夜的激烈战斗,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28日清晨,枪声刚刚停息,天上下着绵绵细雨。上海市民一推开窗户,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湿漉漉的马路边,躺满了身穿黄布军装的解放军战士。原来,为了不打扰市民,解放军战士选择露宿街头,席地而卧。这一震撼人心的画面被拍了下来,在当时的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引起巨大轰动,充分反映了人民解放军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
解放上海前,1949年2月,第三野战军南下到达徐州贾汪时,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就找时任司令部城市政策组组长曹漫之谈话,交代他一项重要任务——起草第三野战军《入城守则和纪律》。陈毅说:自古以来,军队进入城内,住进民房,干好事的不多。我们即将进入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那里的老百姓受国民党反动宣传的影响,对人民军队不太了解,我们进城后一定要严守纪律,给他们一个好的“见面礼”。因为老百姓接触我们,首先注意的是军队纪律,所以入城纪律是执行入城政策的前奏,入城纪律搞不好,以后影响很难挽回。
之后,陈毅又找到曹漫之说:“我记得古代史书上曾有过军队‘不入民宅’的记载,你去找些历史书查一查,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曹漫之每到一处,就去地方图书馆查看古书。谁知,查来查去都没有“不入民宅”这句话。陈老总笑着说:“你真是个书呆子,书上没有的,我们就不能写吗?反正军队进城后,在没有找到营房之前一律睡马路,这一条一定要写上。否则,那么多人一下子涌进老百姓家里,肯定要出问题,弄不好会天下大乱。”
4月1日,华东野战军以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政治部主任唐亮、副主任钟期光联名发布“命令”的形式,颁发了《入城三大公约和十项守则》。要求各级军政机关须据该公约、守则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同日,华东局在其经过中共中央批准发布的《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中,又规定了一切部队干部和接收人员必须遵守的十项守则。为了进一步细化与宣传相关纪律,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编印了《入城纪律》小册子,强调“一切入城的机关及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
对此,有的干部提出疑问:过去历次打仗都是睡在老百姓家里,为什么进了上海就非要睡马路?军指挥所也不许进民房?遇上大雨怎么办?战士生病,进去要点水喝也不行?陈老总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说不入民宅,天王老子也不行!这是我们人民解放军送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毛泽东对此极为赞赏,在电文中用8个字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