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
长期研究东京审判的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院长宋志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般意义上认为,乙级战犯的审判在1949年之前已经结束。这45名战犯不被称为是“乙级战犯”,但是其罪行和级别和“乙级战犯”相差无几。
“对这45名战犯的审判,与东京审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经过思想改造,大部分都真诚认罪,而东京审判中,很多甲级战犯则毫无悔意。”在宋志勇看来,之所以选择铃木启久作为第一个公布的战犯,可能是因为铃木在这些人中的军职最高。
为什么只对45名战犯判刑呢,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刊文,周恩来对此解释说:40多人对于1000多人来说,比例很小,可为什么我们还要对这一小部分战犯判刑呢?这是因为对中国人民必须有个交代。这40多人将来也是要回日本的。这样的处理是为了表明,中国政府真诚地希望结束两国之间的不愉快历史,开始中日之间全面的友好合作。
战犯档案此前如何保存?
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参与了今年中国慰安妇档案申遗的工作。
在苏智良的印象中,这些资料此前并非人人能够看到,甚至学者都不容易拿到。据他介绍,这些笔录的原件一直存在中央档案馆,有一部分在书籍上公布过,但是整体公布这是第一次。他说:“我早就听说过这些笔录,也查阅使用过。这45人的档案中,有两件档案这次也选录到慰安妇档案申请世界记忆遗产名录的文件中。”
据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称,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这些档案都保存在中央档案馆。
每一个战犯的罪行不仅仅是依靠他的口供、笔供,而是通过检举材料、控诉材料、赴犯罪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听取被害人和目击者的证词等等,进行广泛而细致的调查认证。就是说,综合相关情况,最后形成《侦讯总结意见书》,而且每个战犯都在侦讯总结意见书的后面,对他的罪行加以确认,并亲笔签名,有的是战犯自己写。
中央档案馆收藏的这些侦查、审查、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照片、实物、录音、电影这五种。主要分为侦讯日本战犯的案件、日本战犯的罪证和实物案卷,日本战犯回国后活动的档案等这几个部分,包括诸如战犯本人的口供、笔供和其他人的检举材料、日本侵略者制造细菌用的鼠笼及细菌弹片、“中归联”成员访华的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