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战法,指挥员不同,实现的方式不同,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信息时代的战法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技术革新或艺术创造均无法实现对战法的科学设计。当前,部队作战训练进行战法创新,应紧贴战争发展趋势,把握好战法的传统与时代特色,辩证地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战法的体系结构应继承,核心内容须创新。事物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不是否定其历史存在,而是在继承其精华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内容。信息时代的战法创新,既要继承战法的体系结构,又须对战法体系中的核心内容进行创新。应把握战法体系结构中作战力量使用方法、作战时空利用方法、作战行动实施方法及作战目标实现方法等基本要素,同时着眼信息时代物质基础发生的变化,注重创新信息系统支撑下作战力量高度融合的使用方法、网络结构中作战时空的利用方法、一体联动下作战行动的实施方法、体系关联中的作战目标实现方法等具体内容。比如,信息时代的作战目的,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没有发生较大变化,但与传统作战相比,其作战背景发生了变化,实现作战目的不仅要考虑本级需要,更多地要考虑联合作战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思考联合作战的整体意图,要站在战略战役全局设计本级作战目的的实现方法。
战法的支撑条件技术化,实践运用须艺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新的武器装备系统变得更加自动化,以往通过繁琐的力量调动和复杂的协同行动才能实现的战法,现在通过信息化武器装备的组网联动甚至独立运行,就可快速、准确、可靠地达成作战目的。因此,战法创新设计中,应关注其支撑条件的技术化成分,注重信息技术给作战力量、作战行动带来的新变化。同时,由于战法是客观存在的,在作战实践活动中不能脱离实践主体单独作用于实战,必须依靠作战指挥人员运用它,而指挥员的艺术化运用是体现战法本质、实现战法内核的关键环节。为此,应注重把握武器装备作战使用和技术运用要求,掌握信息化武器装备内在运行特点对战斗行动的影响,特别要弄清信息技术以及信息系统支撑下的网络化战斗体系,对作战对抗、作战协同和支援保障等行动产生的影响,同时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科学编组、合理协调运用武器装备,实践运用中不断优化、细化战法,从而艺术化地创造新战法。
战法的操作使用应“简便”,实战运行须“复杂”。战法是作战的指导方法,也是部队行动的方法。只有通过部队在作战中的实际运用,战法才能发挥效益、实现价值,理论层面的战法才能转为客观实在的战法。为此,从战法运用的主体考虑,战法不仅应便于指挥员掌握,也要便于部队操作运用。但同时,由于战场愈发“透明”,敌我双方机动速度加快、作战态势变化急剧,作战中“一套拳”有时很难取胜,必须使用“组合拳”或“连环阵”,才能真正实现克敌制胜。为此,战法的实战运行要相对“复杂”,无论是部队力量使用,还是具体作战行动,均需要通过不断地变换部署位置、机动路线、打击方式、行动目标等,动中寻找战机、创造战机、抓住战机,从而通过快速、多变、灵活的方式,战胜拥有技术优势的强敌。
战法的运用速度应快捷,作用效果须持久。信息时代,由于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支撑,从战场感知到指令传输,从转移机动到目标打击,部队一系列行动都较以往更加迅捷,也为战法快速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同时,信息时代作战是一种体系对抗,作战体系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使得作战要素和目标之间关联度增大、灵活性增强,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连续对目标或系统实施打击或破坏,必要时还要持续控制目标,才能防止敌体系复原结构、恢复功能。为此,设计战法时必须考虑战法作用效果的持续时间。如战法中运用火力问题,既要考虑尽快打敌关键目标,使其短时间内丧失作战能力,又要从系统角度考虑对支撑敌体系或目标运行的一些重要部位、关键装备实施持续打击,以彻底瘫痪敌体系结构和功能。
战法的实现目标应固定,实现方式须灵活。任何一次作战,一旦上级任务确定,作战目的也就基本确定,不会因外界因素的改变而变化。但是,目的不变,实现的方法和路径却应该灵活,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古代兵法曰:“善医者因症立方,善兵者因敌立法。”在每次作战中,应根据客观条件、作战对象等因素的改变,在作战实践中灵活运用战法。同样的战法,指挥员不同,实现的方式不同,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方法,韩信用它背水列阵,大破赵军,而马谡用它,困守孤山,痛失街亭。信息时代,实现战法的方式更要灵活,通过优化部队行动路线、改变部队配置位置、变换打击方式和目标、调整行动空间和时间等等,多样化实现战法,以达到战法运用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