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12日讯 据世界新闻报报道,在卢沟桥事变前,日本特别修改了“军机保护法”,为侵略保驾护航。
12月6日晚11时,日本东京的国会大厦依然灯火通明。尽管此前曾经遭到反对党议员的激烈反对,甚至爆发过肢体冲突,但是当晚,作为执政党的自民党还是在参议院以强行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特别秘密保护法》。由于此前已经在众议院获得通过,这个争议不断的法案正式成为了日本法律。
自从提交到日本国会审议开始,该法案就备受质疑。日本民众自发地在国会门前举行抗议,反对通过该法案。日本媒体也一反以往对政府的支持,加入反对行列。在社会一片反对声中,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的支持率一下子从70%以上跌至50%以下。该法案之所以遭到日本人民如此反对,是因为这个加大了对泄露“国家秘密”的惩治力度,而且授权安倍等少数几名政府高官可以随意定义“国家秘密”的法案,让大家想起了旧日本时期著名的恶法——“军机保护法”。
旧日本的“军机保护法”制定于1899年,主要内容就是限制民众言论,防止军事机密外泄。当时正处于明治天皇统治时期,已经开始走上了军事侵略扩张的道路,国家主义盛行。尽管此前定制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已经明文规定了日本人享有言论自由,但是在具体的法律中依然规定了只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才有这些自由。
虽然说任何国家都会要求民众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是在拥有严格等级制度的旧日本,法律的制定权严格掌握在少数政客和军队手里。当时的日本宪政体制有三个特点:一是“强政府、弱议会”;二是“强国家、弱社会”;三是军队超然于政府和社会,具有“自我独立”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客与军队勾结在一起,为了发动战争就会滥用权力,限制民众自由。
到了1937年,已经彻底在国内掌权的日本军队开始策划扩大侵华战争。为了进一步减少国内的阻力,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军机保护法”。1937年2月26日,由当时的日本陆军省、海军省、内务省和司法省联合向帝国议会贵族院提交的《军机保护法修改案》获得通过。据近日日本媒体揭露,当初修改军机保护法时审议现场也发生过争执,可惜,主张对外扩大战争的军方力量还是压倒了趋向和平的势力。几个月之后,日本军队就发动了卢沟桥事变,扩大了侵华战争。而正是在“军机保护法”的影响下,日本媒体没有真实地报道日本军方挑起的卢沟桥事变,反而集体污蔑中国军队“先开了枪”。
正如卢沟桥事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日本法西斯为了实行军事独裁,在“军机保护法”的名义下对媒体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当时的日本内务省警保局对各个府县的特高课课长下达命令:“要和主要日刊报社通讯社及主要杂志发行所的负责人恳谈。”他们的目的是实现对媒体宣传机构的“深层指导”。根据1938年制定的“国家总动员法”,当时日本的各个媒体机构事实上都被编排在政府军部的下级组织里面了。媒体控制成为了日本军国主义者有力的统治工具。当时日本的媒体新闻都要由海军和陆军的情报部统一经过记者招待会传达给陆海军记者俱乐部,然后再由各媒体出版发布。媒体在编辑出版的过程中,还要接受政府的情报局、特高课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
安倍晋三在接受国会质询时称,“国家秘密的九成都是卫星图像这样的情报……与国民生活无关”。这样的话在扩大“军机保护法”的时候,日本军部的人也这样表述过。当时日本政府称“秘密会集中在极小的范围”,“国民如果谨慎一些的话就不会受到影响”。而实际上,只要民众将可能被推测为国家机密的消息透露给媒体,一经刊出就触犯了法律。
1941年日本发生的“宫泽事件”就很好的证明了“军机保护法”对平民生活的严重影响。当年12月,日本偷袭珍珠港前,日本北海道帝国大学学生宫泽弘幸无意中看到了位于根室的海军飞机场。在与自己的英语教师、来自美国的兰恩夫妇聊天的时候,宫泽说起这件事。事后,兰恩夫妇将此事告诉了美国驻日使馆的武官。日本偷袭珍珠港当天,宫泽弘幸与兰恩夫妇都遭到逮捕,并于第二年被判刑。而事实上,这个机场早在1931年时,就已经被一名美国飞行员发现过,并且在媒体上公布了。但就是因为传播了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宫泽在狱中受到拷打,还患上结核病。尽管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获释,但是两年后宫泽就死于结核病,年仅27岁。实际上,二战期间,日本以“军机保护法”之名处理的案子每年都多达上百件。
整个二战期间,“军机保护法”与“国防保安法”、“治安维持法”等恶法一起构成了日本军国主义进行法西斯统治的法律工具。而日本宪兵、特高课等机构就是这些法律的执行者。这些恶法不但影响着日本国内,被日本侵占的地区也同样受到严格管制。当时的中国东北和台湾以及朝鲜都包括在内。现在还有人能够回忆起当时日本军警随意抓人、杀人的情形。
1945年10月13日,随着日本战败,军机保护法等一系列恶法终被废除。不过当时的民众也许想不到,在将近70年后,它们的阴魂又会笼罩在日本上空。(来源:凤凰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