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原苏联走通了在苏-27基础上制造舰载歼击机苏-33的道路,这种榜样鼓舞了中国,中方开始与俄方谈判采购苏-33事宜,但是未能成功。中方只想采购2到4架飞机进行研究,然后仿制,俄方坚持大批量出口,50架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辽宁舰”和至少另外一艘航母(如果建成的话)的需求。如果同意俄方的条件,中方仿制苏-33就将没有意义,因为到第3艘国产航母服役(20年代中期)之时,源自上世纪70-80年代的飞机已经相当老旧。中国在俄罗斯受挫之后,再次把目光转向乌克兰,结果得到了1架(也有消息称两架)没有在克里米亚海军航空兵试验场飞行过的苏-33原型机及其一些部件和配件,从而成为中国歼-15的原型机。苏-33在中国的再生产进展相当迅速,因为中方在仿制苏-27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中国过去25年在计算机领域取得的成就无疑能为国产飞机配备更加先进的设备,至少要比1987年生产的原型机上安装的设备先进得多。中国可能还在减轻飞机结构方面取得了进步,关于苏-33过重的问题早已进行过探讨,有了俄罗斯的经验教训,中国完全可以避免相同的错误。至于中国歼-15歼击机及其材料的寿命问题,只有在飞机试验过程中才找得到答案。
俄媒称,与此同时,中国暂时还没有解决本国航空制造业最为关键的发动机问题,中国航空发动机的寿命和经济性能都不如俄罗斯产品,包括歼-11和歼-15安装的以AL-31FN为基础的WS-10发动机,尽管中国对自主研制WS-10发动机并开始批量生产感到满意。实际上,随着国产发动机每个系列产品的先后研制和生产,中国在航空发动机方面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中方甚至声称已经没有差距。但是尽管中国在发动机制造方面取得了进步,却仍然从俄罗斯购买发动机,而且非常重视,比如坚持为最新型号的轰-6K(苏联50年代生产的图-16轰炸机的中国版)配备进口发动机D-30KP-2,去年与俄罗斯签订了在2012-2015年供应184台该型发动机的合同,这表明中国军方对其国产仿制品WS-18的性能不太满意。
克拉姆尼克指出,现在中国最想引进的俄罗斯产品是不久前开始批量生产的117S发动机,它是在AL-31FN基础上研制而成的最新产品,是供俄罗斯第4代++和第5代歼击机使用的过渡型发动机。中国航空工业暂时没有能力生产这种发动机。这个事实再次让人质疑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先进武器装备的正确性。在中国成功仿制苏-33并且不断完善其性能的背景下,俄罗斯仍向中国出售24架配备117S发动机和“雪豹”机载雷达的苏-35S歼击机,似乎是对本国利益的背叛。(编译: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