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魏文)既然“不讲理”立论有那么多的弊端,那么,何谓“讲理”的“论点”?潘老师告诉我们其实很简单,这就是“说自己的话”。
潘新和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语文教育理论家。代表性专著、120余万言的《语文:表现与存在》风靡语文界。
批了一通“不讲理”的“论点”之后,自然就该说说何谓“讲理”的“论点”。其实很简单:说自己的话。这就是对“立论”的“实质”界定。把别人的观点据为己有,是剽窃。说别人的观点,还有写议论文的必要吗?严格说来,说自己的观点,只是“讲理”的前提。但是离开了这个基本点,讲不讲理就变得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