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3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实习生 费靖华)今年秋季起,福建省将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1年秋季起,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原有涉农专业及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我省最新确定的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为:在福建省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