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晓丽)导报记者昨日获悉,今后,厦门市将全面实施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
据《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透露,今后五年,厦门将完善“以区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在区域内合理流动机制。2012年,厦门将全面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2014年形成比较合理的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
早在前几天,湖里区出台了教师校际交流方案,原则上,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湖里区交流办法分三类。一是双向选择交流:跨校之间教师的调动实行双向选择,老师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调动申请,学校同意后,由调入学校进行考核。
二是明岗竞聘交流:新办学校、受援学校等可根据缺编情况,在每学年末申报一定比例的中高级教师岗位,用于选聘校外教师。
三是行政调配交流:老师可自愿申请交流到新办学校、受援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