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日讯 (本网记者 李建芳 见习记者 蔡镇金) 教育部已将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对外公布。在这份名单中,我省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共有87所,与去年相比,新增1所本科和1所专科院校。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除这份名单之外的其他高校,将不具备今年招生资格,违规招生的学校,所招学生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获准招生本科院校数量排全国第17位
在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中,我省获准招生的本科院校有23所,数量在全国排第17位,江西、湖南、四川、黑龙江等省份数量超我省,北京58所排第一,山东51所居第二,江苏46所列第三。不过,我省获准招生的高职院校数量比较多,共有53所,在全国排名第9位,江苏(80所)、广东(75所)、山东(71所)列居前三。
53所高职(专科)院校具有高招资格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新增两所高校获准招生,分别是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民办本科)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高职)。这两所学校由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升格而来。在具有高招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名单中,涉及我省院校53所。
在具备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名单中,我省共有9所院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和福州教育学院是我省仅有的两所具有招生资格的分校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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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招生的23所本科院校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大学、仰恩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闽南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警察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闽江学院、武夷学院、莆田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