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李建芳) 符合中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初三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注意录取”登记手续,才能在中考投档时享受加分照顾。那么,“注意录取”手续如何办理?福州市中招办昨日公布了手续办理的相关事项。
首先,考生要在学校领取“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直接登录福州中招网(www.fzszzb.cn)下载,然后在5月9-13日持考生登记表、相应的证件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由学校汇总后送福州市教育局审核签章。
少数民族考生: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烈士子女: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核实盖章。
省、设区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到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核实盖章。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到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到县(市)区民政局核实盖章。
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驻守在边远山区、海岛和沿海突出部的军队干部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证明。
劳模、先进工作者子女:到福州市总工会(劳模办)核实盖章。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侨办出具证明。
港澳同胞:到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港澳事务处核实盖章。
台籍考生、台湾同胞及台商子女:由福州市台办出具证明。
残疾学生:由县(市)区残联出具证明。
教师子女: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院校出具证明。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由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初审后交到报考地所在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