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7位学生在校园内下跪一事的处理意见。文中称,当事老师在处理学生问题上方式方法不当,京九实验中学已对王老师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
全文如下:
2012年12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转发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7名学生在校园内下跪的贴子,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系阜阳市颍东区辖区内的一所民办学校。2012年12月18日上午,该校八年级学生常某带本班另外7位同学打了本校七年级的一位同学。当日中午,该班班主任王老师得知此事,把参与打架的8位同学叫到操场上询问情况,并让学生打电话请家长。常某害怕打架事件让家长知道,就先跪下请求老师不要告诉家长,另6位同学见状后也跟着跪下请求老师原谅。王老师和当时在场的李老师及一位保安将学生全部扶起,带到办公室进行教育。下跪事件前后不到3分钟。
由于王老师在处理学生问题上方式方法不当,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已对王老师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其向当事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区教育局在调查该事件的过程中发现,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教师在处理问题时不够及时、妥当,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的处理决定。同时要求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安排心理咨询专业教师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
目前,区教育局已派出由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组进驻阜阳市京九实验中学负责指导和监督整改工作。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