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4日讯 连来日,南靖县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实行巡查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纠正以及查处风气不正和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端正党风,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全县各教育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创造教育强县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县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据悉,本次巡查工作根据“全面开展、分期分批、有所侧重、适时巡查”的原则,对全县教育系统各教育单位开展巡查。具体巡查内容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政府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决策落实情况;“三免一补”等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的开展情况;学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大宗物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调配、职称评聘、教师考勤考核等教师管理以及其它学校管理情况;师德师风教育及办事公开工作等行风政风建设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据了解,巡查工作由县教育纪工委、县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查工作。以汇报会、座谈会、专项检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进行。巡查工作结束后,认真研究分析并形成巡查报告并及时向县教工委和党组报告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要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责令检查、限期整改、廉政谈话及诫勉谈话。发现较重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查处。同时,巡查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校长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并及时宣传和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