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7日讯 一个为追求爱情,一个为捍卫“领地”,两个90后的初中生铆上了,相约决斗不成后再起争执,结果一人被捅成重伤。昨天,就这起伤害案件,针对是否对嫌犯提起公诉的问题,晋江检察院组织了公安、教育局、人大代表等在晋江磁灶中学举行了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检方表示,将综合各方观点,再依法作出决定。
事件
决斗不成再起争执
一学生被捅成重伤
伤人的叫小金(化名,17岁,重庆人),伤者叫小东(化名,16岁,晋江人)。两人都是磁灶中学初三学生,但不同班。
长相帅气的小金喜欢上了小东所在班的一个女生,为表达爱意,小金每天中午都会给这个女孩送矿泉水,从不间断。
磁灶中学有个规定,不同班级之间不能随便串门。这事被小东发现了,他多次警告小金不许再来,小金没在意。
今年5月27日,为了“解决争端”,两人相约放学后“找个地方决斗”。可小东是走读生,放学后就回家了。小金没等到小东就在墙壁上写下“小东是乌龟胆小鬼”。次日上课,小东知道后,非常生气,便在学校食堂踹了小金一屁股,两人就此“结仇”。
5月28日中午,小金再去给女孩送水,不过这次他偷偷藏了把刀。看到小金又来,小东随即上前将小金按在墙壁上殴打。这时小金从裤兜里掏出一把藏刀,划伤小东的手臂和腰腹部,并对着小东的后背捅了一刀。
事发后,小金主动给班主任打电话,并留在学校接受处理,而小东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查,小东的手臂和腰部等多处轻微伤,而背部为重伤。
事发后,双方家长达成赔偿谅解。小金因为伤人则一直被关押在晋江市看守所内。
听证会
要不要起诉征求各方意见
因小金未满18周岁,还是个学生,事发后,又主动留在学校接受处理,视为投案自首。当时双方也达成赔偿谅解。
鉴于本案的被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晋江市检察院在审理后,认为小金还是学生,在校表现良好,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标准》的规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拟对小金作不起诉决定。
昨天,在晋江磁灶中学,检察院组织了公安、人大代表、教育局等部门在磁灶中学举行了“晋江市检察院拟不起诉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磁灶警方认为,从法律和社会效果来看,应对小金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不过,经办民警表示尊重检察院的决定。
人大代表、教育局等各方则认为,小金作为一个学生,处于青春期的成长阶段,容易犯错,其心智等各方面都不成熟,而且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既然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应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人没事就好,孩子总会犯错,应该给他一次机会。”受害者小东的父亲吴先生则相当大度,“出门靠朋友,冤家宜解不宜结,以后路上碰到还是要握手的。”
小金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也深表后悔,“害人家身上留下一道疤,我当初实在不应该。”小金表示,看守所的生活实在难受,出来后他才感到自由的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