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具体补贴办法,停靠6个楼层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楼层相应增减5000元。
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建设与财政两部门联合出台具体补贴办法,以简明办事程序,方便加装电梯的业主办理补助手续。根据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开展对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政府补助50%,业主出资50%,政府补助费用按市区财政体制比例分担”。
关于补助范围
须符合六条件且在明年年底前开工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并不是所有小区都可获得补助,其具体范围为:在2010年11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加装电梯业主可享受补贴:
1.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
2.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并已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
3.加装电梯后住宅须达到规划、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
4.加装的电梯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海沧、同安、集美、翔安四区由属地各区规划局、建设局办理);
5.加装电梯的开工时间在2010年11月18日后至2012年12月31日前的;申请补贴的加装电梯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向市财政审核中心报送申请资料,超过2013年6月30日的,将不再接受财政补贴的申请;
6.商品房、小产权房、单一业主房、受益业主不超过本梯位业主人数过半以上的住宅不列入补贴范围。
关于补贴标准
停靠6个楼层的可补贴22万元
旧住宅加装电梯为我市首创,并受到省里高度关注,目前已在全省推广。此项做法旨在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同时也是今年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战役的一项内容。办法规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停靠6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若加装电梯造价的50%不足22万元的按实补贴),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人民币。
如何申请补贴
须填写申请表并报市建设局批准
办法明确,拟申请补贴的加装电梯业主应填写《加装电梯政府补贴申请表》,并持市、区建设、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审批验收手续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项目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的由各区属地建设局)指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与申请人签订财政补贴协议书。市建设局将协议书的加装电梯名单、业主(即申请人)和加装电梯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等信息及时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建设局将经核查后的申请表连同附件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市财政审核中心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由市建设局按财政补贴协议书的约定直接支付到加装电梯合同指定的施工企业或电梯安装企业,收款企业须开具建安发票。
补贴资金可分两个阶段申请,加装的电梯井道封顶后可先申请补贴资金总额的40%,其余补贴资金竣工后统一拨付。补贴资金先由市财政拨付,年终再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比例予以结算。
>>>链接
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
公维金和公积金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记者从市建设与管理局获悉,现在起凡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将可申请提取使用房屋公共维修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两项金额合计提取额度为分摊到户的加装电梯费用。
根据我市目前的操作模式,房屋公共维修金来源于两种方式:一是凡1999年1月1日以后销售的商品房,将建设总投资(扣除地价)的2%提留作小区的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又称公共设施维修金),即“大金”;二是业主每个月与物业管理费一起缴交的房屋公共维修金即“小金”。不过,有关方面表示,提取使用公共维修金须经加装电梯本梯位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到底是先提取房屋公共维修金还是住房公积金,具体又如何申请提取,有关方面表示,目前正理顺其中环节,待明确流程后将对外正式发布。
此外,目前共有20家电梯企业愿意参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民可登录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查阅具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