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漳州市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这些建筑可改作酒店使用,9月3日起实施。
该《通知》作为《漳州市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动态更新维护的关键补充,主要涵盖两大方面重要内容——
一是解除酒店限制。为全力盘活漳州市存量资产,紧密契合市场实际需求,删除《互换清单》第一条第(二)款中“旅馆用地(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除外”的相关限制内容。这一举措意味着酒店功能的进一步拓展使用,有力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允许单向转换。综合考量漳州市酒店业的蓬勃发展态势以及商业办公用地评估价高于酒店等实际情况,产权证明文件土地(房屋)用途登记为商业、商务办公用地的建筑,在确保用地性质保持不变、符合严格结构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其内部的业态单向调整为酒店使用功能。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既有建筑资源的优化再利用,让更多闲置的商业、商务办公建筑焕发新活力,更好地满足市场对酒店功能的多样化需求,为漳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