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一次,两次,三次,漳州市龙海区男子曾某斌竟然在同一个“坑”里“跌倒”了三次。
近日,导报记者从龙海交警大队获悉,6月23日凌晨,曾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龙海交警查获。没想到,这次竟然是曾某斌第三次酒驾被查。
6月23日00时25分,曾某斌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海澄镇锦江道路段,被海澄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对曾某斌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这不是他第一次酒驾,而是第三次。
第一次酒驾:2021年11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龙海区海澄镇河福村路段被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第二次酒驾:2024年1月21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龙海区海澄镇被查处。因曾某斌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曾某斌二次酒驾被查后竟然不思悔改。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被吊销后,如继续驾车上路的,属无证驾驶。民警对曾某斌此次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