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来自漳州市东山县的王同学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东山管理部签订《应届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成功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成为漳州市乃至全省首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大学生。
今年来,漳州市为助力人才引进、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漳留漳创业发展,积极创新举措,降低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门槛,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根据漳州市5月30日出台的最新政策,属于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前1年的学生,或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2年内的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开立漳州市应届大学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需提供及核验在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开户情况。
“通过每月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毕业后获得一定的购房资金,开通公积金缴存账户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负担,这对于许多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购房资金不足的大学生来说,是一个让人激动的好消息。”王同学告诉记者,根据漳州目前实施的新政策,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门槛低,可以享受与单位职工相同的提取条件、优惠贷款利率等待遇,这让自己毕业后留漳创业置业的想法更加坚定。
下阶段,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通过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助力“万才聚漳”行动,留住更多大学生、吸引更多人才,并以实现“愿缴能缴”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助推就业创业大学生实现安居乐业。(闽南日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