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持有合法有效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漳就业创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经营证明的,视同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根据房源情况,可以申请居住或创业所在县级政府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地区可从当地公租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房源向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定向供应,优先对接实行分类保障。
上述内容是导报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近日印发的《漳州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中获悉的。今年漳州将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加快发展保租房,确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各项任务。
在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云霄县、平和县、高新区等地要加强对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协调调度,重点抓好已开工三年但尚未竣工和上报基本建成但尚未竣工的项目建设,推动尽快交付使用,确保完成年度竣工7977套的任务。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优先用于征迁安置。在满足居民安置需求后,确实无需求造成剩余的,可结合当地住房保障需求和安置房房源情况,调整作为公租房或保租房。
在公租房保障方面,落实受理申请,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开展常态化申请、受理、审核、配租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加大租赁补贴的发放力度,芗城区要落实相关要求,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货币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加快轮候化解。漳州市列入2024年度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2265户,其中:芗城区1800户、云霄县140户、诏安县325户,上述地区要尽快启动年度申请受理工作,确保年底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上级补助资金执行到位。
还有推进分类保障,持续抓好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支持促进积极生育,继续实施对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职工群体分类保障。还有,持有合法有效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漳就业创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经营证明的,视同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根据房源情况,可以申请居住或创业所在县级政府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地区可从当地公租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房源向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定向供应,优先对接实行分类保障。
此外,在发展保租房方面,推动开工竣工。漳州市列入2024年度保租房新开工项目822套,均位于长泰区,属利用工业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租房项目,长泰区要加快推进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长泰区、高新区、南靖县等地要加快推进在建保租房项目竣工,确保完成年度竣工956套的任务。台商投资区要加快推进保租房项目装修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