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近日,漳州市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限行车型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符合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在漳州市区内将不予限行。该《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实行
根据《通告》,为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4月1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外)在漳州市区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外)在漳州市区城市道路通行,不予限行;原限行通告中的其他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