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芗城、龙文两区购房将分开认定,比如在芗城有买房,在龙文没买房,那么在龙文买房就算首套。近日,漳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措施》提出,明确区分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芗城区和龙文区分别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并落实相应政策。
漳州市住房商业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此前,芗城区、龙文区的购房人在查询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时,两区未作划分,是作为一个合并区域出具查询结果的。这种情况下,在芗城、龙文两个区域范围内,只要名下有房,购房人再次购买芗城区或者龙文区的商品住房,均被认定为二套或多套,无法享受首套房商贷优惠。《措施》出台后,即便居民家庭在芗城区已有住房,只要其在龙文区无住房,再到龙文区购买住房仍可认定为首套。
目前,漳州市区主要银行已经开始落地执行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