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近日,漳州法院组织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重点打击一批涉网络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的恶势力犯罪,对8件36名被告人依法开庭宣判,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件30人、恶势力组织案件1件6人,最高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其他犯罪分子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犯罪3件6人。龙文法院对参与网络“裸聊”敲诈的2件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漳浦法院对“裸聊聊手”谢某依法宣判。
依法严惩工程建设领域涉恶犯罪4件27人。龙海法院对在建筑工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华安法院对在海南、福建等多处建筑工地流窜敲诈勒索的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南靖法院对跨区域敲诈勒索的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依法宣判;东山法院对敲诈勒索的6名恶势力组织成员依法宣判。
此外,芗城法院也对3名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恶势力集团成员依法宣判。
今年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受理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23件125人,受理审结二审涉恶案件8件45人,结案率均为100%,有力震慑涉黑恶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