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陈惠敏 王婉玲)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近日,漳州市启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补贴标准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符合条件的市民请抓紧申报。
在补贴期限方面,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其中,首次办理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申请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社保补贴者需先办理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在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办理“转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换言之,在缴费之初,申报人必须处于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状态,社保补贴才能从缴费当月起计算,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此外,漳州各县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均有所不同,符合条件者应尽快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了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其中,漳州市芗城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