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装扫码付款,趁店主不备拿起物品就跑
台海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高一珍)男子寻找小店,以购买物品为由,趁店主不备,竟拿着物品快速逃离。该男子共作案11起。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抢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罚金4000元。
去年11月3日晚,贵州小伙王某银骑电动车到长泰区武安镇解放路某糖烟酒店,先挑选了4包槟榔,后称要买大重九香烟,企图以假装扫码付款的方式趁店主不注意时拿走商品。店主让其先付款再拿商品,王某银谎称已付过款。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店主报警。王某银见状,立即逃离现场。当晚,王某银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王某银以上述方式在长泰区武安镇先后作案11起,其中1起未遂。据了解,王某银抢夺的香烟、槟榔等物品,总价值2419元。
被抓归案后,王某银退赔全部物品并取得被害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