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漳州交通执法支队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学校周边、宾馆周边、医院周边、中心城区商贸综合区、旅游风景区等客运集散区域,重点整治五个方面十种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班车客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旅游(包车)客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巡游出租汽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无正当理由拒载、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公共汽车客运: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来源:东南网 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游江涛 郑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