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启动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升专项行动。行动自6月1日起,将对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物业小区的厨余垃圾采用基准收运方式,让每座垃圾屋投放的生活垃圾优先做到干湿分离、破袋投放,确保厨余垃圾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20%以上。
据悉,此次行动出台了《漳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实施方案》,对物业企业、环境集团、各区政府明确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要求物业企业应当严格实施分类,建立完善并落实安排人员进行桶(屋)边督导、设立“垃圾分类曝光台”对混投的业主进行曝光、开展定时定点投放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厨余垃圾分出率与保洁员工资绩效挂钩、可回收物分拣让利保洁员等激励机制,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不得出现混装混运现象,确保垃圾分类做到干湿分离,厨余垃圾破袋投放,每日分出量达标,杜绝混装混运现象。
《方案》指出漳州环境集团应当规范高效收运,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作业合理安排,规范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规定;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配齐分类收运车辆,桶车标识、颜色对应一致,严格执行专车专运,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要求各区政府加强监管执法,根据法规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居民小区、个人垃圾分类不落实行为常态化执法检查。
与此同时,漳州市还将建立完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和奖惩方式,将成立漳州市垃圾分类联动群,执行每周通报反馈机制,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强化党建引领垃圾分类牵引力。(记者 杜正蓝 通讯员 郑舒宁)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