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出台《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从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着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7个方面提出42条措施。其中,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备受关注。
新建长者食堂最高补助20万元
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方面。一是支持长者食堂建设。以中心城区为试点,探索长者食堂(含结合城市餐厅建设的项目)试点运营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开设长者食堂。对验收合格的新建长者食堂,按照项目总投资(含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其中装修补助标准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重点支持文旅康养、粮食储备、原产地冷库、物流中心、末端冷链配送网点和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项目申请上级资金。三是吸引外市游客入漳。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对旅行社年度内组织市外游客在本市域内住宿1晚及以上,并游览漳州市旅游景区(点),游客数量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的,给予宣传促销奖补。四是落实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农村客运车辆每月每座最高补贴50元
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方面的措施有: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做大做强,给予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交通运输规模企业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购置新的运输车辆(国六标准重型车、牵引车)、冷藏运输工具〔冷藏运输车辆及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的运输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漳州市新建物流园区(中心)给予资金支持,且正式运营后连续两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入驻物流园区(中心)的交通运输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全市农村客运运营车辆,按照核定载客座位数给予市级财政补贴,起讫地有一端在建制村(或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50元,起讫地两端均不在建制村(或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35元;货运企业自建充电桩的,企业充电桩自用部分,依据接入国网“e充电平台”自用车辆充电信息记录的充电量给予0.3元每千瓦时运营补助。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阶段性下调首套房贷利率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措施有: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推广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落实购房补贴、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市民购房需求:探讨实施房票或安商一体化模式安置,对在规定期限内购房安置的,鼓励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房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