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将全市1613个村与农村乡镇社区、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村庄清洁行动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通过全域推进、综合整治,全面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我市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范畴,实行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考核。今年,我市财政专项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2.2亿元,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资金0.66亿元,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同时,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市纪委“点题整治”工作范围。强化农村保洁员配备管理,实现农村保洁员配备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来已累计完成投资4.75亿元,已建成68座污水处理站等。
在推进过程中,我市还坚持常态治理,按照季节变化特点,部署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项行动,督促各县(区)推动3个以上的行政村设立清洁日,确保行动上常态化。坚持督查通报常态化,督促整改问题。其中,龙海区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处理农村垃圾治理方面投诉和举报事项,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乡(镇、场)整改到位。同时,推动12个乡(镇、场)结合实际实施乡村振兴,建立“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
我市还积极推动创新管理。各地全覆盖划分网格,配齐管好网格保洁员,实行网格达标管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绩突出村评选,发动全市层层筛选,对29个实绩突出村进行财政奖补。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完成850户省级美丽庭院创建推荐,寻找培育对象1600户。(记者 吴静芳)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