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告要求,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其他野外用火行为。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