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8月27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辖区内新增的1985个交通违法采集设备安装地点,抓拍8种违法行为。
新增的1985个交通违法采集设备中,芗城区新增373个,龙文区新增20个,龙海区新增56个,长泰区新增380个,云霄县新增243个,漳浦县新增112个,诏安县新增102个,东山县新增101个,南靖县新增130个,平和县新增67个,华安县新增98个,漳州高新区新增53个,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新增5个,漳州台商投资区新增148个,漳州开发区新增97个。
这些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分别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时抽烟(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扣1分,罚款100元);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1分,罚款150元);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1分,罚款150元);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6分,罚款150元);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款100元);机动车逆向行驶(扣3分,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