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王小雅)两男子与人合谋,拿着他人非法获取的闽政通账户信息到药店用“医保电子凭证”买药品,一天时间在漳得手4次,盗刷近万元……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4000元。
去年12月中旬,罗某宁、钟某在江西省瑞金市与他人预谋,由罗某宁和钟某拿着他人非法获取的闽政通账户信息到漳州市的药店,盗用闽政通绑定的福建省医保电子凭证购买贵重药品、营养品等,再寄回指定地点,双方约定按照一定比例抽成,从中获利。
数日后,罗某宁雇请网约车载他和钟某到达漳州市芗城区某药店,罗某宁和钟某使用闽政通绑定的医保电子凭证在该药店购买一包西洋参,盗刷264元;随后,他们又来到漳州市长泰区,先后在三家药店使用相同的方法购买了燕窝、冬虫夏草、阿胶等药品,盗刷8805元。当晚,罗某宁授意网约车司机参与盗刷活动并告知盗刷方法。次日,司机进入药店盗刷,被药店员工发现并报警,警察到药店将三人一举抓获。
去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将查获的所有赃物返还给被盗刷的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