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还未对车上货物采取防掉落措施
台海网7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近日,漳浦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过失致死案。
去年10月,被告人宁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数块大石头(地磅单显示70790公斤,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为方便装卸货物未安装防护栏板,且未对车上装载的大石头采取防掉落措施。行驶至后蔡田间路段时,车上一块大石头掉落,砸中正在路旁田间浇灌大葱的陈某某,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陈某某系重物挤压致全身多器官毁损死亡。案发后,宁某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