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漳州开发区部分地区划为封控区、管控区,封控区和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防范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划定
即日(6月6日)起,将漳州开发区大径社区南滨大道以东,湘江路以南,宝山路以西,南海南路以北(其中水岸书香、公交首末站、石坑海防派出所除外)划为封控区;大径社区的其他区域为管控区(详见附件),漳州开发区上述封控区和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防范区。
二、管控要求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原则上落实“居家隔离”,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区内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期间,禁止离开本区域。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外卖服务一律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如需离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请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排查等相关措施,服从政府和社区统一组织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群众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类管控要求,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漳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