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7日讯 据漳州新闻网报道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市住建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优化出台《漳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有效期三年。
据悉,自2019年我市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来,两年有效期内累计办理联合验收300余件,典型经验和做法得到省住建厅(省工改办)宣传推广。此次出台新政在原政策基础上,结合审批工作实际调整了适用范围,创新提出“装饰装修工程不再进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办理”,并取消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新增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核验”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长,将联合验收(不含整改)时限从原来的8个工作日提速至7个工作日。
此外,新政中我市取消了“网上预审”流程,改为由建设单位直接网上申报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报,同时调整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方式并将其纳入联合竣工验收一并提前审查、并联审批,验收合格后直接出具备案结果,进一步优化申报及验收流程。新政出台后,企业仅需对接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即可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管理办法》,企业整改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压缩至10个工作日,确保整改高效、到位。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验前指导服务,减少企业整改频次,提高联合验收通过率,真正做到惠企利民。(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