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部署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南靖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流动人口密集场所,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活动。
期间,民警通过发放《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疫情防控等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政策,提高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手把手指导群众使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功能。
同时龙山派出所民警坚持宣传推广和依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一标三实”开展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此次行动共检查出租房18间,登记流动人口38人,注销流动人口6人,查处2起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10月10日,龙山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出租房屋时发现,龙山镇蓬莱村出租房房主陈某明、陈某才将房子出租给流动人口,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登记承租人姓名及身份证等信息,出租房房主陈某明、陈某才受到公安机关行政罚款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 蔡淑娇 曾永锋 记者 黄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