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通讯员 林立群)近日,龙文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在朝阳镇辖区某出租房内,发现房东肖某(男,漳州龙文区人,56岁)未按规定登记房客张某的信息,便将肖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肖某对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查证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报经龙文分局批准,依法对行为人肖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详细登记承租人员信息,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社区民警备案。切勿因小利,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人员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否则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