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刘龙)本报3月13日和3月22日报道了一名新生女婴被遗弃路边,得到民警医生联合救助后被送医院治疗。不少读者关注女婴的身体健康情况。导报记者近日从漳浦县医院获悉,女婴已经健康出院,目前被送到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女婴暂时先放在这边托养。”漳州市社会福利院谢院长表示,女婴的归属地和监护权还是在漳浦县,由于工作关系,漳州市社会福利院与漳浦县社会福利院签订了一份托养协议。托养期间,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已经带女婴去医院体检,同时,会负责女婴的生活照料。
接下来女婴将如何安置?漳浦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女婴的管辖权是属于漳浦县公安局,暂时会寄养到漳浦县社会福利院。其间,他们会在报纸上刊登弃婴公告,该女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需前往漳浦县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无认领者,将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此后,漳浦县社会福利院可申请将女婴落户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