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2月3日,导报记者从华安县有关部门获悉,经华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零时起,在华安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其中,每户家庭每2天1人上街采购生活物资。
据悉,该管控措施分为4各方面:
一,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商店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员要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要扎堆购物或聊天,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
二、华安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华安县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