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消防车赶着去救援,可途中却被一社会车辆挡住去路。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平和县公安局获悉,事发后,平和县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对驾驶员卢女士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8月29日中午,平和县山格镇发生一起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数公里外浓烟依然清晰可见。平和消防大队调集6部消防车,32名消防指战员参与灭火救援。
然而,消防车在救援途中却被一辆社会车辆挡住去路。据卢女士交代,当天驾驶过程中,发现后方有消防车要通过,一时慌乱,不知如何进行闪避。
警方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靠边、变道、越线等方式进行避让,由此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