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黄立聪 陈雅玲) 今年的4月14日清晨,漳州龙海市锦江道锦江大桥附近水面,2艘渔船着火(导报4月15日报道)。3日下午,导报记者从龙海市检察院获悉,两艘渔船着火系人为纵火。目前,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欧某盛。
欧某盛是龙海人,受雇于船东欧某松,与张某伟等3人一起出海捕鱼。
按照惯例,老板欧某松会将捕到的海马集中在一起,再统一平均分配给四名渔民作为额外福利。可欧某盛总是偷偷地把捕到的海马私自藏在渔船发动机的排气扇等地方,而后悄悄带走贩卖,致使张某伟等同伴心生不满。
2019年4月11日,老板请张某伟等船工到渔船上吃饭,张某伟跟其他同伴私下议论了欧某盛私藏海马的事,不巧刚好被刚要入席的欧某盛听到,于是两人发生争吵。老板欧某松见事已至此,便公开地与欧某盛就私藏海马一事进行了一番理论。
自觉事已败露,无颜继续留下的欧某盛,当下便收拾私人物品离开了渔船。
但欧某盛事后越想越生气,就在2019年4月14日凌晨5时许,独自骑自行车到锦江道第五码头门口,通过浮梯下到了停放在码头的欧某松的渔船,径直来到了张某伟的休息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张某伟的衣物和被子。待到火势已涨到三十厘米高的时候,欧某盛便关上了休息间的门,四下看了看船舱,心想船内中厅都是木质容易燃烧,待烧到油管时整艘渔船就能全部烧毁,于是淡定地锁上了船舱中厅的门,然后骑车回家。
所幸,大火被及时浇灭,最终渔船损失价值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