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曾银燕)俗话说“多子误养父母”,前不久,漳州平和县86岁的陈阿婆将7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陈阿婆家住平和县南胜镇,膝下有七个子女。此前,阿婆因患多种疾病到县医院住院治疗。过后,七个子女因老人的赡养及住院护理等问题发生纠纷,无奈之下,陈阿婆将子女们都告上了法庭。
7月24日,平和法院受理了此案。经办人员和镇、村干部入户调查了解到,陈阿婆有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日常起居及生病养护均由大儿子、小儿子和三个女儿负责,二儿子、三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陈阿婆要求二儿子、三儿子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调解建议,七个子女可请专人照顾老人,共同承担费用,但是老二和老三不肯出钱。7月26日上午,法院召集陈阿婆的子女进行调解。最后,他们对老人住院期间的护理以及今后的赡养达成协议,老人住院期间由七个子女每人轮流照料两天,出院后母亲住在大儿子家,老二、老三、老四每人轮流照顾20天,医疗费和就医路费由老二、老三、老四平均分担。 (特派记者黄树金通讯员曾银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