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洪婷婷)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向老区苏区倾斜,继续安排结对帮扶,每年帮扶每个欠发达乡镇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漳州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老区苏区倾斜支持,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都向老区苏区倾斜
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85%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发展,优先支持老区苏区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将重点县申报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投资门槛从3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
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
加大老区苏区教育专项资金倾斜力度,落实省级以上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照80%最高档补助比例向苏区倾斜。2020年前全面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老区苏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发展通村客车
加快福厦(漳)高铁、漳武高速公路、云平高速公路、国道G319线圆山大道、国道324线漳州境内台商投资区段等老区苏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漳州至汕头高铁、厦漳泉城际轨道R1线、沈海高速扩容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老区苏区发展通村客车,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公交化运行。
全科医生补助年人均再给3万元
医疗方面,争取用于漳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在限额内给予苏区县80%、老区县60%补助。
老区苏区将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标准按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职级卫技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执行,额外给予年人均3万元补助。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贫困地区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医保外再给补偿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行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剩余目录内个人负担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漳州市范围内就医的给予100%补偿,在漳州市外就医的给予50%补偿。
对建档立卡等特别困难家庭幼儿,每生每年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2000元,对一般困难家庭幼儿,每生每年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1000元;对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5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等。
对欠发达乡镇每年帮扶至少100万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收脱贫项目,给予每户每年不超过1万元补助和5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无息小额信贷贷款支持。
至2020年,继续安排9个原非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与17个欠发达乡镇结对帮扶,每年帮扶每个欠发达乡镇资金不少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