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一旦酿事故,很难得到有效赔偿
据了解,我国对电动车的时速、重量等都有相关标准。若将“老年代步车”列为电动车一类,显然超标、超速;而划入机动车一类,则该车型没有相应的质量监督标准,没有进行过撞击试验等安全性测试,不在上牌车辆目录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但是,只有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上牌。
据从事保险业务的陈先生介绍,老年代步车无法上车牌,也没有资格上路,“没有牌号和保险,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和乘客损伤将没有保障。一旦肇事者逃逸,难以追查,受害人无法得到有效赔偿”。
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也有市民清醒地认识到,老年代步车虽然能给老年人提供方便,但由于驾驶者自身的因素,反而让老年代步车从侧面“害”了自己的家人。
而关于在漳的老年代步车后续发展,导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