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张爱民 王小雅)近七旬老汉开车上路,因精神不振打瞌睡撞到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老翁既赔偿近百万元又获刑。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据悉,去年2月9日9时33分,长泰老汉郑某发驾驶小轿车从长泰县岩溪镇珪前村沿官九线往长泰县城方向行驶,当其途经戴墘中化石油加油站外路段时,因打瞌睡使车辆失去控制且驶向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上,碰撞到前方同向由郑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后载其妻戴某),造成戴某当场死亡、郑某重伤一级及两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1月9日,郑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近日,经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某发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某、戴某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郑某发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郑某发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927441元,被害人的近亲属具书表示谅解。